校内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2011年节、假日放假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本学期节、假日调休及教学安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时间:4月3日至5日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与4月4日(星期一)课程对调,4月2日全校师生照常上课、上班。
二、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时间:4月30日至5月2日,共3天。
三、端午节放假时间:6月6日。
凡安排在周六、周日的课程仍按原教学计划照常上课。
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需要,做好本单位具体放假安排和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,保证联系畅通;各学院(部)、教学部、总务部及工会要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;总务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。同时,特别提请广大师生员工在节日期间注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度过每一个愉快的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